-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
申请从事网络出版服务,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核同意后,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,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。不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
-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在互联网从事音乐、动漫、演出表演、艺术品的业务需要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。
-
游戏版号
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,必须向所有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核同意后,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。
-
出版物经营许可证
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,须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。国家允许设立从事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、外资企业。
-
网大网剧备案
备案登记的网大和网剧,不仅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,还需要撰写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,而且备案名称必须与上线播出名称保持一致,不得擅自拍摄重大和特殊题材。
-
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证
凡从事影视制作,电影产业经营行业公司都要进行相关资历的审核——审核的过程叫影视审批。企业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,则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。
-
信息网络视听传播许可证
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(IP)作为主要技术形态,以计算机、电视机、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,通过移动通信网、固定通信网、微波通信网、有线电视网、卫星或其他城域网、广域网、局域网等信息网络,从事开办、播放(含点播、转播、直播)、集成、传输、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。